2004-04-26

SARS和当代中国的谎言症 徐火辉
人世间的事,如王国维先生所说:可爱者不可信,可信者不可爱。罕有人愿意自揭伤疤,罕有民族愿意自揭伤疤。日本民族如此,中华民族亦如此。自揭伤疤,就要面对自己的罪恶,这实在是精神“自虐”的痛苦旅程。然而,一个民族如果拒绝面对自己的错误乃至罪恶,它就必定属于自作孽不可恕的一族。日本对亚洲欠发达国家的经济援助并不少,但始终被人厌恶。原因何在?没有勇气自揭伤疤。中国在国际社会也屡屡被批评。对此,国人往往以愤怒的情绪相向,除了“反华”、“妖魔化”之类简单的回敬,少见理性的“有则改之”的自我反省和自我批评。人间常识,群体里谁最令众人厌恶?无疑是永远拒绝自我批评的那位个体。一个永远拒绝自我批评的民族,不仅在国际社会中难以被真正尊重,更使自己老大无长进。《走向共和》并非严肃的史实之作,但它表达的一个上位观念却是我们人人感同身受的普遍历史事实:百年了,三代人都走进坟墓了,连红卫兵一代都走近坟墓了,却没有能力走近共和,这个老大的民族,太不长进了!

倘若我们真正热爱祖国,就应该有一点心平气和的自我反思。

中国有许多伤疤。其中之一,是多少爱国主义豪言壮语都掩盖不了的基本事实:当代中国是患了谎言症的“民族”。并非中国人个个天生喜欢说谎,而是制度长期强迫百姓不说真话,谁说真话谁就要被追究“责任”,小则砸碎饭碗,大则家破人亡;久而久之,谎言成为当代中国人的新“建树”新传统。无论SARS事件还是孙志刚事件,以及同时期悲惨程度不低于SARS的辽宁海城上千学生中毒事件等等,人们从官方渠道得到的最初消息常属谎言。这个渗透全社会的谎言当代新传统,不仅令官吏出身的首善之都的屡新市长,习久无察地向全世界坦然说谎,就连几十年训练以尊重事实为第一原则的医学“科学家”,一旦坐上共和国卫生部长的高位,同样“代表”全体中国“人民”谈笑风生地向全世界人民谎话连篇。试问,当某国向世界输出重症传染病、国际组织的高层官员都为此客死该国的同时,代表该国市民形象的首都市长和代表该国专家形象的卫生部长,仍旧联袂盛情邀请各国公民来传染病肆虐的地区放心旅行,那么“友邦”对此该做如何评价?话说重了固然难听,可拿人命关天来撒谎且拒绝反省的民族,还需要他人来搞什么“妖魔化”吗?

当代大陆中华民族已经患上了严重的谎言症,这是残酷的事实。更残酷的事实是,这个病症几乎无药可医。无论是学雷峰学孔繁森,无论是讲政治还是精神文明建设,在治疗当代中华民族的谎言病症方面,都没有表现出多少疗效。然而,最荒诞的残酷是,几乎无药可医的SARS病魔瘟疫,反过来倒真有一点治疗中华民族的谎言毒瘾的疗效。应了这个民族医学传统中的一句古训:以毒攻毒。多少次重大事故惨案屡屡被隐瞒,罕有高官为此失去乌纱帽。SARS 病毒来了,只有极个别中国人面对SARS 说了真话,如北京的蒋彦永、广东的钟南山。大多数知情人都被各种各样的体制因素封上了嘴巴。换了另外任何一种场合,蒋彦永和钟南山的真话,不但不可能被社会承认,而且会被当作百分百的谎言批驳。事实上,直到三月下旬至四月上旬,SARS早已在广东流行并在北京开始迅速传播的危难时刻,蒋彦永和钟南山等人说的真话仍旧被国内的媒体当作谎言来批驳或拒斥,媒体向大众灌输的是时任北京市长、卫生部长等人的“真话”,它代表了政府的喉舌?D?D尽管事实证明,它是谎言。有人赞扬蒋彦永先生“童言无忌”,是指出皇帝新衣的那个“小孩”。此言差矣。蒋彦永先生面对的决不是那个荒唐却可爱的皇帝,而是一个庞大的制度和一些大大小小的赵高。谁逼迫制度最后不得不暂时放弃谎言的呢?不是蒋彦永、不是钟南山,他们远没有那么大的作用;甚至也不是许多专家所说的是WHO组织和世界各国的压力;作为一个习惯性撒谎的制度,嗤之以鼻地对待国际舆论是其谎言传统中固有的重要组成部分。最终逼迫这个制度暂时放弃谎言的,是SARS病毒。SARS病毒,不学习三个代表,不懂得讲政治,不理解稳定的重要性,不服从最高指示,它只知道按自然本真面目顽强行动,它以渺小又渺小的病毒之真,挑战庞大又庞大的制度之假,那客观结果就是,病毒以自己的肆虐一再提醒这个民族,你在撒谎,你又在撒谎,你还在撒谎,你怎么好了疮疤忘了疼,没完没了地撒谎…。所以,人们甚至可以预见,只要SARS疫情一旦得到暂时控制乃至基本消除,谎言传统会立刻卷土重来。

一个没有自我反省能力的民族,就是一个永远不会汲取教训的民族。

在悼念李慎之的一篇文章里,笔者写过如下一段话,“50多年来这个东方民族的经济发展,是以淹没说真话的人士为代价的。在历史的长河里,从55万右派开始,它不仅漂亮地干净利落地大规模摆脱了说真话的人士,也彻底消灭了一个民族说真话的勇气。这也就等于说,彻底消灭了一个民族的良知。”

请注意,因说真话而遭横祸,并非是40多年前胡风时代、或30多年前张志新时代的陈年旧事,而是21世纪的今天仍旧鲜活鲜活的现实。我们身边天天重复着因说真话而遭厄运的惨剧。湖南益阳市仗义执言的李尚平老师因说真话而被谋杀,河南平顶山市的小干部吕净一因说真话而夫妇双双被谋杀(妻子被害,吕净一自己身受重伤)………。几十年的历史,我们中的绝大多数人,对这类“新闻”早已麻木。这类惨案了无“新”意,它们不过是几十年来的一个虽新已旧的社会常规,一个司空见惯了的当代中华民族的痼疾。

不麻木又能怎么样?有几人能有这样的勇气:为了说真话,让自己心爱的妻子、儿子、女儿来承担横死的厄运?

可以断言,如果当初吕净一预见到魔爪终究会伸向自己的亲人,他一定会选择沉默。

如今间或有知识分子撰文纪念顾准、李慎之说真话。历史上的顾准,曾经为着儿子的饭碗而违心地“悔罪”?D?D也是另一种形式的说谎,但在那个时代,这却是勇士也无法抗拒的命运;历史上的李慎之,因为有周公和邓公的人际渊源和高级干部的身份,而大大降低了说真话所要担负的风险。对千千万万李尚平和吕净一这样的小人物,坚持说真话所冒的人生厄运的危险,要远超过李慎之先生。朱学勤先生在悼念李慎之先生的文章里几乎用“石破天惊”来描述先生1999年那篇文章(朱学勤先生原文修饰愈为“震撼海内外”、“如霹雳划破夜空。”)客观地说,李慎之先生1999年之文,放到任何一个现代文明国家,都是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一件事物了 ?D?D 一个公民表达自己的见解,没有任何惊世骇俗之见,行文如此委婉,善意如此真切,如此普通的一段文字,却被社会的“良心”群体知识分子们视为石破天惊,什么原因?谎言的制度和传统早已病入膏肓,使人无法面对平实的真相,也无法面对说出真相的个人。就如同一个积习在皇帝面前下跪磕头的民族,一旦看到竟然有人见到皇帝不磕头或不下跪,一定吓破了胆 ?D?D 不仅是民众,更包括皇帝。如果我们不讳疾忌医,这“石破天惊”,不正是一个民族从上到下猥琐不堪的写照吗?

不论一个民族经济上多么繁荣多么成功,如果它没有良知而谎言成性,那么,这个国家就不可能有前途,这个社会就不可能有正义,这个民族的后代必将生活在黑暗之中。大学生孙志刚之死,是一个“小小”的例证。屡屡发生的成百成千的中小学生中毒案,更是例证。其实,孙志刚沾了大学生身份的“光”,大学生的身份,相对容易地唤起了媒体和知识阶层的关注,使他个人之死获得了鲜血淋漓的“殊荣”。而更多更多的没有地位没有身份的农民,无声无息地惨死在这样那样的“收容所制度”下和谎言传统里,根本无法获得这个社会主流媒体的足够关注。

我们应该考虑一个非常现实非常真实的社会学“科研”问题:在一个说谎已成为强大传统的社会里(这很大程度拜毛润之先生所赐),如何一点点恢复和挖掘出人们的良知,如何一点点培养出人们说真话的“勇气”,使真话最终成为社会的常规而非异数(李慎之是异数,蒋彦永是异数,李尚平老师是异数,吕净一是异数,而前卫生部长和我们等都是“常规”)

答案既复杂也简单。复杂的答案,指向制度改革;简单的答案,指向个人坐言起行。我们,身为“渺小”的每一个人,应当从简单入手。我们所需要诘问的是:在这样一个社会里,要打破说谎传统的恶性循环,哪些人哪些群体应该且可能担负起比较多的责任?

这涉及到至少五个方面。第一,责任分布问题:社会正义的脊梁(说真话)应该由哪个(哪些)群体来多几份担待?第二,意愿分布问题:哪些人哪些群体多少有意愿追求正义(说真话)?以及各自追求正义的强弱差别?第三,代价分布问题:哪些人哪些群体追求正义(说真话)需要付出的代价相对比较少?第四,获益分布问题:哪些人哪些群体追求正义(说真话)获得的利益相对比较多?第五,策略差别问题:对于这些不同的目标群体,应该采取那些差别性的和渐进性的措施,甚至包括赎卖措施,促使他们尽量少说一些假话,尽量多说一点真话。

引用李慎之先生《无权者的权力和反政治的政治》中的一段文字作为结尾:

就在他(哈维尔)出任总统时的就职演说《人民,你们的政府还给你们了》中,他在历数国家面临的问题之后说:这些都还不是症结所在。当前最大的问题是,我们生活在道德沦丧的环境中,我们都是道德上的病人。口不应心对我们来说已习以为常。我们已学会不相信任何东西,不再关心别人而只顾自己(我这样说时)我针对的是我们所有的人,因为我们全都已经习惯了,适应了这个极权制度,接受了这个制度是不可改变的事实,从而成全了它的运行。换言之,我们大家都多多少少对这部极权机器之得以运行负有责任。我们当中没有一个人仅仅是这部机器的受害者。要知道它之所以能运行,我们每个人都曾出了一份力。
……
(哈维尔)唯一的主张就是人人凭自己的良心说真话,做实事,不过他始终强调要“干”。他说:每件事情坚持或失败就在于“干”。事情在“干”,原则上总比“不干”要强。他在给妻子的一封信里说:“我可以以我认为合适的方式行动。我深信每个人都应该这样,即担负起自己的责任。有人会反对说这没有用处。我的回答十分简单:有用。”

转自燕园评论

(上传:2003-6-30)

站在21世纪初期:回头认识“三大改造”运动 孟令伟
从1953年到1956年,中国社会的经济基础发生了天翻地覆般的变化,这期间完成了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三大改造。到1956年底,国营和集体经济成份已上升到92.9%,公有经济一统天下的局面从此在中国确立了。这个局面一直延续到改革前。从农村改革开始,特别是进入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随着城乡改革的全面开展和不断深化,中国社会的经济基础又发生了地覆天翻的变化,这就是公有经济一统天下的格局被多元化的经济格局取代了。到1997年,国有工业产值从80年代初期的75%以上下降到25%左右,包括集体工业在内的公有工业产值占整个工业产值的53%;在商业领域,公有经济比重大约只占30%;在农业领域,农户经济占绝大比重;此外,建筑、饮食、服务等行业主要是非公有制经济成份。目前,从全国看,非公有制经济已经构成主要的经济基础(据有关资料,非公有制占大头的民营经济已占到经济总量的80%)。即使把别的排除在外,单是有着七八亿中国人口的农户家庭经济事实上就构成了这种基础。

这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半个世纪内,中国人在所有制问题上就经历了两次巨大的变化,第一次是发生在20世纪50年代,仅仅3年左右的时间就完成的“天翻地覆”般的变化;第二次是发生在20世纪80年代以来,短短20年左右的时间就造成的“地覆天翻”般的变化。第一次的变化是变私有为公有,第二次的变化是变清一色的公有为多元化所有。这两次巨大的变化带给中国人的绝不止是心理上的冲击和经济上的得失,它还有或理应还有痛苦的反思。

站在21世纪初期的历史高度看待发生在上个世纪50年代中期的三大改造运动,我们应该说些什么呢?

一种曾被视为绝对纯粹和完美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在它建立之后不到30年的时间就成为束缚生产力的桎梏而难以坚持下去,不得不让当年已经消灭了的经济成份重新复活起来,这本身就足以说明问题。

所以,问题不在于三大改造运动是快还是慢,是早还是迟,不在于是用15年完成还是用3-5年完成,问题在于通过三大改造运动建立的这种纯粹的“公有制”违反了经济发展的本性,问题在于运用国家权力消灭了当初不该消灭的经济成份,从而也就消灭了经济的活力。

同样,问题也不在于三大改造运动的方式,是和平地改造还是急风暴雨式地改造,是通过群众运动改造还是利用政策法律手段进行改造,是赎买式改造还是没收式的改造抑或是兼而有之的改造,问题在于通过改造或迟或早地将非公有经济完全消灭了,从而也就把经济的自然成长机能扼杀了。

一种直到现在仍然占主导地位的观点认为:虽然三大改造运动存在一定问题,但三大改造是历史的必然,是当时历史条件下的惟一选择。

从特定的历史条件看,三大改造运动确具有一定的“必然”性和“惟一选择”性,这些“特定的历史条件”就是意识形态的作用、执政党的价值取向、一边倒的立场、帝国主义的威胁、苏联模式的影响。但统而观之,这些特定的历史条件严格地说都不是构成历史必然性的充分条件,所以在这些条件下发生的“必然”很难说就是历史的必然性,在这些条件下发生的“惟一选择”很难说就是代表历史发展方向的惟一选择。

不错,伴随三大改造运动的完成,中国经济确有明显发展,特别是工业发展成就显著。到1957年,全国工业总产值达到783.9亿元,比1952年增长128.3%,年均增长18%;农业总产值达604亿元,比1952年增长25%,年均增长4.5%;粮食达19505万吨,比1952年增长19%,年均增长3.7%;棉花产量达164万吨,比1952年增长26%,年均增长4.7%;全国居民平均消费水平达到102元,比1952年增长34.2%,其中职工平均消费水平由148元提高到205元,增长38.5%,农民的平均消费水平由62元提高到79元,增长27.4%。传统教科书和一些类似的历史著作在评价三大改造运动时,一般要引用这些数字来证明三大改造运动对生产力的促进作用。但这样的证明其实是经不起推敲的。因为第一,这些数字本身无法证明不进行三大改造运动,工业、农业和人民消费水平就肯定达不到同样的增长幅度。第二,与上组数字出自同一著作的统计数字恰恰表明,从1949年到1952年,无论是工业、农业还是人民生活水平的增长幅度,都超过从1952年到1957年这一时期:1952年,工业总产值比1949年增长145.1%,年均增长34.8%,大大超过从1952年到1957年增长128.3%、年均增长18%的幅度;1952年,农业总产值比1949年增长53.5%,年均增长15.3%,也大大超过从1952年到1957年增长25%、年均增长4.5%的幅度;1952年,职工平均工资比1949年提高了70%,而1957年职工平均消费水平比1952年增长38.5%;1952年,农民收入比1949年一般增长30%以上,而1957年农民的平均消费水平比1952年增长了27.4%。第三,从1953年开始,我国开始集中力量进行第一个五年计划建设,五年间全国完成基本建设投资588亿元。这是前所未有的大规模投资,1957年比1952年工业总产值增长128.3%、平均增长18%的成绩,正是在这个前提下实现的。而这期间农业只增长25%,年均增长只有4.5%,无论和工业增长的速度比,还是和改造前农业增长的速度比,都不能说乐观。以此作为三大改造运动对生产力促进的证明就更勉为其难了。

令人不愉快的是,即使从当时看,三大改造运动对生产力造成的破坏和对民生产生的不利影响都实实在在的有那么一些。而且无论你怎么“推敲”也很难否定这些事实。例如在农业合作化运动中出现的农民大批宰杀牲畜包括耕畜的现象,这种现象在山西、热河(当时的一个省)、广东、四川等地都出现过。私营企业公私合营后,出现了产品或多或少、质量下降、服务态度恶劣的问题,如当时党内一些领导人批评的那样:“云南的火腿没有了”,“北京东来顺涮羊肉不好吃了”,“商店8小时后不开门了”。

但是对生产力的最大破坏莫过于对生产者个人积极性的束缚。工商业从公私合营开始,农业从初级合作社开始,劳动者的怠工、磨洋工现象就出现了。只是合营、合作社初期由于生产资料还未完全归公,以及老习惯的作用,加之重视责任制管理,怠工、磨洋工现象还不太明显。随着初级社转变为高级社,公私合营转变为国营全民,怠工、磨洋工的问题便越来越严重。到改革前,生产队社员的“出工一条龙、干活一窝蜂”,国营企业的“临时工干、正式工看”的问题,已成为难以解决的痼疾,整个经济几乎失去了生产的原动力。

实际上,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战略、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和单一的公有制是三位一体的东西。尽快实现工业化、优先发展重工业就要求建立高度集中统一的经济体制,而要建立集中统一的经济体制,就必须建立单一的公有制度,因为很难设想在多元化的经济基础之上建立高度集中统一的经济体制。于是“一化三改”的总路线就提了出来,于是覆盖整个经济领域的大规模的公有化运动就开展起来。

当战略、体制、制度的三位一体终于变成现实之后,中国经济也就完全置于国家权力的控制之下了。经过几十年运行,到改革前,中国经济呈现的状况是:从一方面看,工业化目标基本实现,工农业经济相比,工业比重已占到80%;从另一方面看,工业化的目标还远没有实现,农业人口仍占80%,国民经济严重失调,短缺的现实困扰着每个中国人。从一方面看,提高了一些主要是针对城市的社会福利,如对城镇职工生老病死全包下来,消灭了失业;但从另一方面看,城乡壁垒森严,8亿农民成为事实上的二等公民,他们的生活长期得不到改善,年年在温饱线或饥锇线上挣扎,在最困难的时期造成几千万人的非正常死亡。从一方面看,科技上搞出一些令人自豪的成果,如两弹爆炸,卫星上天;从另一方面看,许多领域的技术水平十分落后,傻、大、黑、粗成为一些老工业基地的代名词。从一方面看,以重工业为主的门类齐全的工业体系建立起来;从另一方面看,粗放的、失衡的工业化不但消耗了大量资源,牺牲了效益和民生利益,而且留下不少后患。

更为严重的是,当高度集中而又条块分割的集权体制和一统天下而又分为三六九等的公有制(如中央国营和地方国营之分,全民和集体之分,大集体和小集体之分,城镇集体和农村集体之分)完全重合后,影响就已经不仅仅局限于经济领域了。它事实上成为控制整个社会生活的桎梏,在这个桎梏中,人的基本权利如人身权利、流动权利、婚姻选择权利、自主劳动的权利都没有了。整个社会变成没有活力、没有自由、只有服从的大军营。这也许是当年力主建立高度集中的体制、推行三大改造运动的人们始料不及的,但却是铁的事实。

于是,当特定历史时期形成的特定历史条件支配下的特定选择建立的单一公有制在长远历史时期形成的更广大的历史条件支配下的历史必然趋势冲击下终于难以维持下去时,被消灭了的非公有制经济成份便像雨后春笋般的复活了,并在不那么宽松的环境下迅速成长壮大起来。真像毛泽东当年说的:可以消灭资本主义,又搞资本主义。或者叫做消灭了新民主主义阶段的资本主义,又搞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资本主义。但这样消灭了又搞,虽然从理论上可以找出一千条理由自圆其说,但在实践中给人的感受是绕了一个大圈又回到原来的出发点。国家和民众却因此付出了很大代价。

由此看来,当我们今天站在新世纪的高度反思发生在20世纪中叶中国大地上的那场史无前例的三大改造运动时,决不应当继续停留在已经重复了千百遍的类如“搞早了”、“太急速了”、“方式简单粗暴”等概念上,而应当从更深层的意义上进行思考:

个体、私有经济已经存在了几千年,现代资本主义经济也已经存在了几百年,这些经济都是从经济本身的发展中自然产生的,没有任何人曾经为它们的产生和发展预先提出过设想,规划过蓝图。他们在成长过程中虽然遭受过种种挫折,承受过种种责骂,有着种种缺点甚至产生过种种罪恶,但他们的发展却是一如既往的。人们曾多次断言过他们的穷途末路,但他们却总能逢凶化吉;人们曾多次试图消灭他们,不少国家借助政权的力量事实上也消灭了他们,但他们却总能死而复生,或者说不得不被复活,而一旦复活他们便又势不可挡地发展起来。这就足以说明,这些经济的存在有其非常深刻的理由,自然的理由,牢牢植根于经济本性的理由。人们可以规范它们,约束它们,限制它们的胡作非为,但绝不可以人为地消灭它们,也不可以人为地限制它们的发展。就像人们可以给大江大河修筑堤岸,可以修建水坝,但绝不能阻止江河流向大海一样。不然就违反了经济的本性,自然的法则,必然要受到惩罚,而且消灭的越彻底,受到的惩罚越厉害。从当今世界看,个体、私有包括资本主义经济从总体看没有衰亡的征兆,当然发展形式会有所变化,正如已经多次变换过形式一样。至于将来或在遥远的将来会怎样,那要由它们自身的发展来决定。现在只有一点可以预先肯定,这些经济既由自然而生,即使消亡也只能顺自然而亡,再不能以任何理由进行人为的消灭了。

恩格斯在1890年致康?施米特的信中曾指出:“国家权力对于经济发展的反作用可能有三种:它可以沿着同一方向起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就会发展得比较快;它可以沿着相反方向起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它现在在每个大民族中经过一定的时期就都要遭到崩溃;或者是它可以阻碍经济发展沿着某些方向走,而推动它沿着另一种方向走,这第三种情况归根到底还是归结为前两种情况中的一种。但是很明显,在第二和第三种情况下,政治权力能给经济发展造成巨大的损害,并能引起大量的人力和物力的浪费。”这是恩格斯在晚年提出的一个上层建筑和经济关系的原理。

从今天的眼光看,这个原理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可惜的是她长时间被人们忽视了,甚至被埋没了。我国上个世纪五十年代中期进行的三大改造运动,显然不是属于按“同一方向起作用”的第一种,而恰恰是第三种甚至和第二种也沾边。那时土地改革不久,朝鲜战争刚刚结束,经济经过几年恢复步入正规。在农村,农民个体经济正进入蓬勃发展的时期,“发财致富”成为当时农村的一句流行口号,许多贫雇农已上升为中农。据20世纪50年代初山西省武乡县6个村的典型调查,当时中农户数已占总户数的86%,人口占88.7%。由于农户生产积极性的高涨,1952年,农村经济出现了20世纪30年代以来没有过的增长局面。其年粮食、棉花、大牲畜、生猪分别比1949年增长36%、1.93倍、27%、55.2%,比历史最高水平分别增长9.3%、53%、6.9%、14.3%,农村副业产值比1949年增长55.1%。在城镇,形成国营企业、私营工商业等多元经济并存共荣的局面。1951年同1950年相比,全国私营工业户数增加11%,生产总值增加39%,私营商业户数增加11.9%,零售总额增加36.6%。多元经济的发展促进了国民收入的大幅增长,1952年国民收入达到589亿元,比1949年增长57.7%。由于经济的全面蓬勃发展,为国家积累了大量资金,财政状况进入近代史以来少有的好时期。1953年所以能顺利开展第一个五年计划建设,实得益于这三年的资金积累。从1949年-1952年,无论是工业、农业、商业实际上都是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前发展速度最快、发展比例最协调、发展质量最好的时期,也是财政收入提高最快、社会风气最好、人民得实惠最多的时期。如果按照这一时期形成的经济格局和发展势头“沿着同一方向”进行促进,中国现代化的进程可能要大大提前,市场经济的框架也早已建立起来。可惜的是,“三大改造运动”改变了这一经济格局,打断了本来很好的发展势头,借助国家政权的力量阻滞了经济沿着市场化方向发展的道路走,而推动它走向计划经济的道路,结果暂时看虽然取得一些畸形的成绩,但从长远和总体看却给“经济发展造成巨大的损害”,“引起大量的人力和物力的浪费”。

与生产力发展以及整个社会的进步比较,所有制不过是一种手段而已。如果这个手段运用得好,那么它就会促进生产力和社会的发展,如果这个手段运用得不好,那么它就会阻碍生产力和社会的进步。生产力有高低之分,社会有文明与落后之分,但私有制和公有制本身没有好坏之分。公有制不是在任何情况下、任何时期都优于私有制,反之亦然。公有制和私有制都有自己的局限性和优点。马克思和恩格斯当年提出要用公有制取代资本主义私有制,正是由于看到了私有制的局限性。但他们并没有看到公有制也有自己的局限性,更没有看到随着时代的发展公有制和私有制还可以相互转化和渗透,实际上现代股份制就是这种转化和渗透的结果。现股份制吸收了公有制和私有制各自的优点,又摒弃了它们的缺点。随着社会的发展,科学技术的推动,私有制和公有制的形式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而且还在继续变化。人类进入21世纪,如果我们仍然停留在马恩所处的19世纪中后期的认识水平上去看待公有制和私有制这两个概念,那肯定要贻笑于历史。这种贻笑于历史的例子已有很多,今后应该不要再发生了。

重要参考书目:
《中国共产党七十年》胡绳主编 中共党史出版社
《凯歌行进的时期》林蕴晖等著 河南人民出版社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

我看37年前爆发的“文化大革命” 孟令伟
1966年的8月初,中共中央召开八届十一中全会,会议出台了《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即著名的16条。这次会议和这个决定标志着文化大革命的全面发动。从那时到现在,已有37个年头。对37年前爆发的这场运动可以说是口诛笔伐的已经很多了。“十年浩劫”、“空前浩劫”、“十年大动乱”等无以复加的谴责语言表达了人们对文化大革命的深恶痛绝,也形象地说明了文化大革命给中华民族带来的深重危害。但如果用更为客观的眼光看,文化大革命其实不过是一系列历史事件演变的结果,事实上,像文化大革命这样史无前例的“运动”,假使没有一定的历史渊源和现实条件,领导者和少数人即使能量再大也难以发动起来。从另一方面看,这场“文化大革命”也不能说没有一点值得肯定的东西,比如一些干部平时当官做老爷,有仗势欺压群众或贪污腐败的种种劣迹行为,在文革中遭到群众的斗争批判,尽管方式不妥,却总是得到了某种应得的报应。对群众而言,也总算是出了积攒很久的一口恶气。对这种现象就必须看到有其合理的一面。而这种现象在文化大革命中并不罕见。所以,站在世纪之初的高度看待37年前的这场“大革命”,就不能仅仅停留在已有的结论上,更不能仅仅以祸害的角度去看待它。而要看到荒谬中有其必然,邪恶中有其正义,无法无天中有其合情合理之处,空前绝后中有其物极必反的一面。

文化大革命从规模上来说是史无前例,但就其性质看并不是史无前例,文化大革命前已经多次发生过类似的小革命或中革命,文化大革命不过是这一系列“革命”的继承和发扬光大而已。在20世纪80年代初一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的领导干部会议上,讨论文革是否是一场“空前浩劫”时,时任副委员长的谭震林拍案而起说:“什么空前浩劫!在我们党的历史上早就有浩劫了。30年代初中央苏区的肃反,就错杀了红军干部和战士几千人,难道不是浩劫?”谭震林讲的就是20世纪30年代初发生在中央苏区的肃清所谓反革命AB团的“富田”事件,当时大搞逼供信,红二十军从班长到军一级领导干部几乎全部被杀,连陈毅和胡耀邦也险些被杀;在此前后,鄂豫皖红四方面军也发生了类似的惨案,2500多名排以上干部被逮捕和杀害;再接着是延安整风后期的“抢救运动”,也是大搞逼供信,成百上千的“叛徒”、“特务”被“抢救”出来;建国初期,在对知识分子的思想改造运动中伤害了一批人;“三反”运动时,不少地方为了完成打“老虎”任务,搞逼供、诱供,打出了一大批“假老虎”,全国高达18.9万人;1955年的胡风“反革命集团”冤案和潘汉年、杨帆冤案,由此引发的肃反运动由于“错斗”、“错捕”、“错关”、“错判”,又造成一批人的冤案;1957年反右运动中,把包括领导干部、知识分子在内的55万人定为右派;1958年在军内反教条主义中,肖克、李达等一批人被错误地定性为“贩卖资产阶级军事路线”、“进行反党反军委领导的宗派主义活动”的“小班子”,并伤及德高望重的刘伯承元帅;1959年“庐山会议”构陷的“彭、黄、张、周”冤案,由此引发的“反右倾”运动中遭到批判或被划为右倾分子的党员干部竟达365万人之多;1962年在对小说《刘志丹》批判中构陷的以习仲勋为首的“反党集团”;1963-1965年在农村和城市分别开展的“四清”和“五反”运动,提出农村以至全国有“三分之一的领导权”掌握在敌人手中,大搞扎根串联,“层层追根”,支持地方出现的夺权事件,这实际上成为文化大革命的先声。由此可见,从20世纪30年代中央苏区肃清AB团到20世纪60年代文化大革命前的“四清”和“五反”运动,在党内、军内、政权范围内每隔一段时间就会上演一场人为制造的“革命”,就会有一批人被无辜地打倒或“消灭”。区别只在于“革命”的大小、程度和表现形式不同而已。换句话说,早从中央苏区开始,就始终有一个以革命名义存在的阴暗面在活动,在发展,在寻找机会制造那无法无天的悲剧。可以说是屡屡得手,无往不胜,并积累了丰富的斗争经验。到文化大革命,这个阴暗面终于迎来了充分展露才华、展露能量、展露面目的时期,于是几十年来的“小革命”和“中革命”终于发展成为史无前例的“大革命”,几十年的“小悲剧”和“中悲剧”终于发展成空前的“大悲剧”,几十年来“小范围”和“中范围”的无法无天终于发展成为全国规模的无法无天。

文化大革命使大多数老干部成为受整的对象,但其中有相当一部分干部在以往的运动中也整过别人,从这个意义上说,文化大革命中老干部的全面挨整不过是以往运动中干部你整我我整你的“合理”发展而已。指出这个事实的确会令许多人不快,会触动许多在文化大革命中遭受“红卫兵小将”羞辱、而后“蹲牛棚”受苦、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又以受害者的姿态揭露文化大革命种种“整人”罪行,却避而不谈自己在历史上也曾整过人的人们的神经。但要彻底反思文化大革命,要真正做到还历史的本来面目,就不能回避这个问题,就不能不揭开这个“血淋淋的创伤”。事实上,由于几十年来各种运动的此起彼伏,由于每一次运动都要求触及每个人的思想灵魂,都要求有“对立面的不调和的斗争”,都要求自觉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批判和自我批判的武器,而每一次运动的必要性和神圣性又是那样的不容置疑,所以,多少年过来,干部中很少有人置身于“整人和被整”的圈子之外。区别只在于整与被整的程度不同、积极主动和不得不整不同、往死里整和马虎应付不同,如此而已。即使是道德高尚的人物也很难例外。例子可以说比比皆是。所以,在文化大革命中,从中央到地方的大多数老干部挨整,固然和林彪、“四人帮”的利用有关,但更主要的是在文化大革命以前就已经奠定了这个基础。既然以前是你整我、我整你的一笔糊涂帐,文化大革命来一次“打倒一切”的总算帐又有什么奇怪的呢?

文化大革命表面看天下大乱,但实际上是由毛泽东个人主导下的天下大乱,自古以来,个人能量和权力没有达到这么大的。这既是由许多人推动的个人崇拜所致,更是体制高度集中、权力高度集中的产物。文化大革命先是红卫兵的大串联、铺天盖地的大批判,后是造反派的全面夺权、各派之间的大混战,诸如此类的大动乱持续了几年之久。从表面上看,确是天下大乱。但实际上对形势的主导权始终掌握在毛泽东一个人手中。文化大革命是毛泽东亲自发动的,文革小组是毛泽东亲自选定的,红卫兵的大批判、大串联是毛泽东亲自鼓励的,造反派的全面夺权是毛泽东亲自支持的;后来为了控制形势,又由毛泽东提出革命派“大联合”、领导班子的“三结合”,决定搞“三支两军”,要求“抓革命,促生产”,批判“怀疑一切、打倒一切”的行为和思潮,号召城市青年到农村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九大”以后又进一步布置了“斗、批、改”的任务,秩序有所恢复;再以后是领导粉碎了“林彪集团”,起用邓小平,同时批评和遏制了“四人帮”,让叶剑英主持军委工作,选择华国锋为接班人,为粉碎“四人帮”、最后结束文化大革命准备了条件。由此可见,毛泽东不仅是文化大革命的发动者,也始终是文化大革命形势的主导者。在文革中,只有毛泽东具有最高的裁判权,只有毛泽东神圣不可侵犯。每一次接见、每一项指示、每句话都是绝对权威。文化大革命打倒了所有众神,树立起了惟一的神,这个神就是毛泽东。过去的皇帝可以在背后骂,神可以不敬,文革中的毛泽东却没有不顶礼膜拜的。而且是天天顶礼膜拜,早请示,晚汇报,唱语录歌,跳忠字舞,所有的人都是那样的虔诚,那样的由衷。因为那时的毛泽东不仅是皇帝,而且是万帝之帝,不但是神,而且是万神之神,是普照万物的上帝神、太阳神。惟其如此,毛泽东才可以发动这场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并且能始终主导文化大革命的发展。自古以来,就个人权威和能量而言,中国历史上没有第二个人能和文革时期的毛泽东比肩。所以文化大革命的乱是表面的乱,人为的乱,有目的的乱,惟我所用的乱,是个人极权前提下先则纵容、后则控制的乱。所以才有“天下大乱达到天下大治”、“过七八年再来一次”的说法。而毛泽东能获得如此“玩乾坤于股掌”的权威,固然和他对革命的巨大贡献分不开,和他超人的才智与个人魅力分不开。但更重要的原因有两个:一个是领袖崇拜的极端化发展,另一个是体制弊端的极端化的发展。这两个原因中具有根本性决定性的又是体制原因。在发展对毛泽东的领袖崇拜中,林彪起了极为重要的作用,但始作俑者却是党内的另外一些人。实际上,对毛泽东的个人崇拜早在延安时期就开始了,后来在从中央到地方、从党内到党外、从地位上仅次于毛泽东的领导人到普通干部群众的共同推动下,对毛泽东的个人崇拜就转化为个人迷信,个人迷信又转化为个人神化,个人神化再转化为超级神化,毛泽东成为万神之神的同时也就掌握了绝对权力和绝对真理,发动文化大革命的条件也就具备了。而当年鼓吹个人崇拜的始作俑者成为文化大革命的牺牲品也就毫不奇怪了。但从另一方面看,如果没有一个体制作支撑,单靠人为提倡个人崇拜,既难成气候,更不可能形成社会性的气候。这种支撑个人崇拜的体制,只能是权力高度集中的体制,包括党务领域、政治领域、经济领域、文化领域的权力都高度集中。权力集中易于产生和发展个人崇拜,在这种体制下出类拔萃的领袖由于其能力和权力的结合会成为人们崇拜的对象,能力不怎么样的领袖则会利用权力制造虚假的形象来供人们崇拜。而个人崇拜的发展又会进一步推动权力的集中,使原来的权力更为集中,原来不怎么集中的权力促进其集中。在这一过程中,就逐步形成个人集权、个人专制、个人凌驾于整个体制和国家之上的现实。而一旦形成这样的极权条件,又出现大的决策错误,像毛泽东这样想象力丰富又才智超群的领袖就会导演出类似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的悲剧;想象力平凡和智力平凡的领袖也会干出另外一些祸国殃民的荒唐事。

文化大革命从另一个角度反映了国家机体中长期存在的一些矛盾,如官僚阶层与群众的矛盾,上层与下层的矛盾,党内与党外的矛盾。文化大革命不可能真正解决这些矛盾,但文化大革命进一步证明了解决这些矛盾的重要性。毛泽东发动文化大革命的动机是很复杂的,既有防修反修的意图,也有为贯彻自己的主张清除阻力的打算。另外,还包含着反官僚主义、特别是反对党内干部高高在上,和普通党员、党外群众、基层人员形成对立的考虑。一些当权者仗权欺压群众,甚至鱼肉群众,还有一些当权者在工作中长期搞强迫命令,动辄打击报复;一些当权者贪占严重,生活腐败,还有一些当权者在过去的运动中整了不少人。所有这些霸道的“官僚主义”及其行为,自然要成为文化大革命打击的对象。毛泽东提出的“党内那些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官僚资产阶级的坏干部”,理所当然地包括这些人在内。文革前开展的“四清”就已经提出了重点“是整党内那些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实际很大程度上就是要解决上述干部问题。而从已经开展“四清”运动的地区看,这方面的人和事的确揭露了不少,整了一批应当整的“四不清”干部,出了许多群众的气。当然,同时也冤枉了一批人。正如《中国共产党七十年》中所评价的那样:“历时三年多的城乡社教运动(指“四清”和“五反”运动?D?D引者注),对纠正干部多吃多占、强迫命令、欺压群众等作风和集体经济经营管理方面的许多缺点,起了一定的作用”。但也“使不少干部和群众受到不应有的打击。”对相当一部分干部来说,文化大革命对他们固然有不公正的一面,也有公正的地方。不能笼统地说所有在文革中受整的干部都是纯粹的被迫害者。另外,毛泽东在文革中提出的群众要自己教育自己,自己解放自己,从冲破高度集中的体制、让群众真正当家作主而言,并没有什么错误的地方。中国的改革所以能取得巨大成就,从本质上说正是群众自己教育自己、自己解放自己的结果。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民群众自发搞大包干,后来又搞村民自治,都不是自己教育自己、自己解放自己的实践吗?当然,文化大革命没有解决也不可能解决官僚体制、官僚主义阶层和群众的矛盾,相反却把这个矛盾弄得更加复杂化甚至有点扑朔迷离了。但文化大革命以极端的方式提出并证明了这个问题的重要性。中国要完成的政治体制改革、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就是要变高度集中的官僚命令体制为民众当家作主的民主治理体制,从根本上解决官僚主义阶层和群众的对立问题。

文化大革命将以往历次运动的弊端推向极端,文化大革命将以往的黑暗面、黑暗势力发展到极端,文化大革命使积累的历史问题做了最充分的暴露,文化大革命使长期以来积累的社会矛盾充分集中在一起并使其简单化了,文化大革命使迫害者和受害者、斗争者和被斗者、别有用心者和诚心诚意者、造反派和当权派、红卫兵小将和革命老干部、“黑五类”和“根正苗红者”、官员和群众、上层和下层、领袖和人民、胜利者和失败者都感到极度疲惫、前途渺茫,从而为彻底结束运动、走出极左怪圈、实现十一届三中全会的伟大转折准备了条件。古语说“物极必反”。如果说文化大革命有贡献,那么主要贡献就在于通过它达到了这个“极”,因而以后才比较顺利地实现了拨乱反正。严格地说,文化大革命没有胜利者和失败者,受迫害者固然是失败者,然而许多迫害者后来又何尝不是受害者?林彪集团和“四人帮”集团是当初最大的迫害者和胜利者,后来怎么样呢?千百万红卫兵小将在文革初期好不风光,转眼之间就被大批下放到农村“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去了,后遗症一直到现在。各地的造反派先是在武斗中死了大批人,一些佼佼者经过恶斗狠批立下“汗马功劳”,好不容易被结合到革委会去,不久就开始尝到受排挤的滋味,林彪集团完蛋后其中一些人被打入和林彪集团有关的另册,粉碎“四人帮”后又有不少人被作为“四人帮”的爪牙处理,剩下一些人最终也因为“打、砸、抢”上台被清除出了领导班子。毛泽东作为文化大革命的发动者和领导者,从表面上看是胜利者,文化大革命使毛泽东的个人权威达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然而林彪的败亡使他生前就受到道义上的沉重打击,过世后又把一个濒临崩溃的烂摊子留给了后人,作为领袖的名声也受到了严重的损害,结果还是毫无胜利可言。正是在这种没有胜利者和失败者、而且最终几乎都成为文革受害者并都感到绝望的情况下,举国上下才陷入对文化大革命的深沉反思,才认识到文化大革命的深重危害,由此进一步认识到几十年来左的运动带来的危害,认识到我们国家的真实情况以及和国际的差距,从而为彻底平凡冤假错案、走出运动怪圈、实现工作重点的转移奠定了思想基础。文化大革命集以往运动之大成并将其发扬光大,使以往所有的问题、弊端、黑暗面得到了最集中、最充分、最全面、最淋漓尽致的暴露,不但使历史上难以明辨的是非变得简单了,而且使人们从灵魂深处对这些是是非非感到深恶痛绝,再也不想走过去的老路,甚至不愿想过去的问题,历史转折也就从此开始了。


重要参考书目:
1、《凯歌行进的时期》林蕴晖等著,河南人民出版社
1、《曲折发展的岁月》丛进著,河南人民出版社
2、《中国共产党的七十年》主编 胡绳